一审败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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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顺口区法院通知,鸿峰公司起诉冯·哈根斯生物塑化(大连)有限公司名誉伤害案件,将在2010年8月23日上午开庭。
为了准备这次开庭,隋鸿锦他们对所有证据都反复进行了分析。在亚特兰大,布莱恩·罗斯亲口承认孙德强就是被采访的匿名人,只是碍于事先签订的保密协议,这次会面不能做任何形式记录,也不能用作法庭证据。
8月6日,隋鸿锦约见了孙德强,会面地点选在了“两岸咖啡”。
这是隋鸿锦离开哈根斯公司后的几年来,与孙德强的第一次见面。孙德强显得很尴尬,一时不知说什么好。隋鸿锦对他在《九张照片背后的真相》中说明真相表示感谢,希望能摒弃前嫌,成为好朋友。
孙德强的不安逐渐消失,说话也自然起来。他说,自从接受了大宋的采访后,内心的压力消失了,但是考虑到哈根斯的因素,对自己的安全却一天天地担心起来。
隋鸿锦向孙德强出示了起诉哈根斯、ABC、吴弘达等的起诉书,并向他介绍了与布莱恩·罗斯会谈的情况。孙德强对ABC能够坦然承认事实真相感到很吃惊。隋鸿锦耐心地给孙德强分析,ABC、吴弘达、哈根斯分别有不同的政治目的和商业目的,目前阴谋已经被戳穿,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少受伤害,ABC、吴弘达与哈根斯这种松散联盟的分崩离析,也就在情理之中。孙德强问了许多隋鸿锦与布莱恩·罗斯见面会谈的细节,对此十分关心。
隋鸿锦说,旅顺口区法院将于两周后开庭审理这一诉讼案,希望孙德强能站出来,现场作证ABC采访的事实经过。
分手时,孙德强表示,会慎重考虑隋鸿锦的要求。
当天晚间,他打来电话,说同意出庭作证。
离开庭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了,曲律师接到了法官的电话,希望诉讼双方能够在开庭前提交证据,并互相交换。
按照法官的要求,丁彩云把整理好的证据装订整齐,送到了旅顺口区法院,并取得了被告方哈根斯公司的证据。
8月23日8点30分,与案件有关的人员鱼贯走入法院办公大楼。
隋鸿锦信心满满。手里有着大量充实而又彼此验证的各种证据,同时有证人孙德强出庭,他确信正义将得到申张。
突然,曲律师走近隋鸿锦,低语道:“法庭通知本案不公开审理,要示记者和无关人员回避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被告要求不公开审理,理由是涉及商业机密。”
“……这哪里涉及什么商业秘密啊!”
隋鸿锦感到很纳闷,但想起曲律师事先有所忠告,“中国法官的自由度量权很大,千万不要在非关键点和法官闹翻。对法官的态度一定要好!”
他盯着曲律师,从曲律师的目光中看到了无奈,于是转身走向记者席。
几分钟的骚乱之后,记者们不情愿地离开了法庭。
9点整,开庭了。
按照常规,先是由法庭主审法官宣告审判庭的组成以及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,然后就开始了正式审理。
“呯呯砰”,有人在敲法庭的门,“这能是谁啊?”听到敲门声,坐在门边的隋鸿锦缓缓站起来,准备去开门。
“隋鸿锦!”一声炸雷在他耳边响起。那是主审法官,他怒目圆睁地看着隋鸿锦,声色俱厉地喝道,“隋鸿锦,请你马上坐下,你要遵守法庭纪律,在法庭的任何行动必须事先得到法庭的许可!”
“哦……”隋鸿锦应声坐下,他很不理解法官为何如此愤怒。
轮到被告律师辩护了,法官要求被告律师快些,以加快审理的速度。
被告律师出示了证据。一是为了证明哈根斯是个“名人”,声称“名人”是做不出污蔑诽谤之类下三赖的事情的;二是证明哈根斯和隋鸿锦是师生关系。按照常理,老师是不会对学生采取令人不齿的措施的。
被告律师又出示了一份证据,是从国外网站上获取的材料,还是要证明哈根斯是“名人”。经验丰富的曲华俐律师敏锐地发现这一问题,当即要求对方出示这一证据的国外认证资料。对方却无法出示。
轮到孙德强出庭了。
庭审时,孙德强一直是在庭外等候,他完全不知道庭上的形势进展如何,显得有些茫然。
“你是孙德强?”主审法官厉声问道。
“我,我……我是孙、孙、孙德强”。孙德强一直有口吃的毛病,此刻他口吃得更严重了。
在孙德强陈述了ABC采访前后,哈根斯如何说服他接受采访,并如何向他表示感谢的事实之后,被告律师开始质问。
被告律师反复询问孙德强及其妻子是如何离开哈根斯公司的,反复强调孙德强及其妻子是被哈根斯公司开除的,现在携私报复而出庭作证,对哈根斯进行诬陷,并要求孙德强拿出证据来证明,他就是接受ABC采访的匿名当事人。
孙德强是第一次参与法律诉讼,懵懵懂懂下,被被告律师“携私报复”的指控激怒了。他涨红着脸,为自己辩解。情急中口吃愈加严重,结结巴巴,语言难以组成句子。当他结巴严重的时候,主审法官会高声呵斥他,命令他不要耽误时间,快些说话。这样一来,口吃却更加严重了。
轮到原告律师发言了。曲律师见孙德强如此紧张和不知所措,希望他平静下来,便从ABC如何采访,哈根斯如何找到孙德强开始提问。曲律师的意图很明显,通过这样的提问,一方面可以使孙德强的心态恢复正常,另一方面,可以通过回答,把整个事件的基本过程清晰地陈述。
“被告律师,重复的问题就不要问了,有没有新的问题?”还没有等到曲律师问更多的问题,主审法官中止了曲律师的发言。
“证人先下去吧。”主审法官命令道。
这时候,孙德强刚刚出庭半个小时,似乎言犹未尽,结结巴巴地要说什么,但在主审法官的严厉目光下,不情意地走出了法庭。
“现在是12点了,我们是继续审下去还是休息一小时再接着审?”主审法官向双方律师问道。不等众人表态,他又说,“大家辛苦一下吧,不休息了,继续审下去,争取早点结束。”
30分钟后,庭审结束。主审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,隋鸿锦不假思索地表示拒绝。法官宣布,原、被告方就庭审所谈到的事情,抓紧时间补充证据(即国外的公证和认证材料),然后择日宣判。
12点30分,庭审结束后,书记员召集原、被告双和证人孙德强分别检查庭审记录并签字认可。
主审法官走了过来,告诉大家,庭审记录大致看看就行,不会出错的。曲律师走过来,委婉地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不满:
“我这是第一次在旅顺出庭,对旅顺法院的庭审程序和方式不熟悉,很不适应旅顺的庭审方式,旅顺的方式和大连其他法庭的不太一样。”
“哦,这个案子太复杂,得抓紧些,不这样的话,这个案子拖拖拉拉,一天也审理不完。在庭审阶段,把基本事实说清楚了,也就可以了。”主审法官轻描淡写。
十天后的一个下午,丁彩云给隋鸿锦打电话,说她接到了旅顺口区法院的电话通知,要她即刻去法院取判决书。
隋鸿锦心头一沉,感觉不妙。在这么短的时间里,想搞清楚这起案子的头绪是很难做到的。更何况,法官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,连公证的证据还没有下文,法庭怎么可能出判决书?
一个小时之后,判决书取回来了。
法院的判决书采信了被告辩护律师的所有辩护理由,而对于原告的证据和孙德强的证词,均认为不充分,无法认证。判决书最后判定,驳回原告对冯·哈根斯生物塑化(大连)有限公司的起诉,理由归纳为两点:一、原告所主张的侵权事实(即ABC20/20节目的报道)发生在国外,原告无法证实这一侵权事实的发生;二、无法证明孙德强就是ABC采访的匿名人,因此其证言不能采信。
“据书记员介绍,这个判决是由审判委员会做出的。”丁彩云小心翼翼地把她了解到的一些内情告诉隋鸿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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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审判委员会?”
在中国司法体系中,对于判决有难度的疑难和复杂的案件,审判庭长可以将案件提交由多人组成的“审判委员会”讨论后做出判决。这本是为了避免错案的一种防范机制,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常常会走样。一旦判决是由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,即使判错了,也与审理法官无关,而由审判委员会集体负责。集体负责往往是集体不负责。
隋鸿锦和曲丽华律师、王建、丁彩云等人,仔细阅读了判决书。大家畅所欲言,理智逐渐取代了忿闷。好在一审判决不是终审判决,只要继续上诉,一审判决就不会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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